红牛商标案新判决:华彬三被告一审被判赔超2亿元
近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就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泰国天丝)与广东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珠海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广州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三者均由华彬投资有限公司控股,下称华彬三被告)和广东永旺天河城商业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
天河区法院针对本次纠纷的一审判决书(部分)
判决书显示,华彬三被告被要求立即停止生产、销售“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立即停止使用含有“红牛”字样的企业名称,同时要赔偿原告2.19亿元。
天河法院经审查认为,最高法于2020年12月21日作出的终审判决,明确天丝公司享有红牛系列商标注册商标专用权,该案的再审审查程序并不影响原判决的效力。深圳国际仲裁院受理的涉及“红牛”商标权属问题的仲裁案、以及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受理的五十年协议等案件的审理结果,对本案审理均不具有约束力。经过商标局备案的最后一份《商标许可合同》约定的天丝公司对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的商标许可使用期限至2016年10月6日止。在商标许可使用期限届满后,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已无权继续使用涉案红牛系列注册商标。
对此,天河法院认定,自2016年10月7日起,华彬广东红牛公司在其生产的红牛饮料罐体、包装箱以及生产厂区依然使用红牛商标标识,华彬三被告销售上述红牛饮料行为,已构成对天丝公司红牛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害。
针对一审判决结果,华彬红牛方面通过其微信公众号“红牛”发表声明,表示将对上述一审判决结果提出上诉。该公司表示,2016年,泰国天丝撕毁合约,对中国红牛及生产商、销售商、渠道商等发起数起诉讼,且在中国红牛拿到50年协议书关键原件证据前都已经开庭审理,中国红牛和各法院已经在沟通中止审理并要求对证据原件进行质证。华彬红牛方面还称,“截至目前,尚未有一例终审判决判定中国红牛商标侵权”。
据悉,自2016年泰国天丝与华彬投资因“红牛”商标矛盾公开化以来,双方就商标、外观包装等多次对簿公堂。与此同时,双方在产品市场进行相互竞争。
国内市场常见的三种红牛饮料 网络配图
华彬红牛方面,根据该公司去年12月30日披露的数据显示,该公司销售订单额锁定218亿元,交货额221亿元,同比2020年增长4%。
泰国天丝方面也不甘示弱,分别在中国推出红牛安奈吉和进口版的泰国红牛维生素风味饮料。其中2020年,泰国天丝(授权广州曜能量)与养元饮品合作,授权后者在长江以北推广销售红牛安奈吉,根据养元饮品2021财报显示,功能饮料销售收入为1.93亿元,同比2020年增加235.66%,养元饮品方面也确认,功能饮料的销售收入为红牛安奈吉的收入。另外,红牛维生素风味饮料由深圳普盛食品进行运营,但销售额不明。
除了泰国天丝与华彬投资在争夺中国的红牛市场,记者还了解到,百威亚太在去年4月拿下了奥地利红牛在中国的独家经销权“杀入”红牛市场竞争,根据该公司2021年报显示,其正在以两位数幅度增加奥地利红牛的经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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