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思迈诉雅博医疗设备专利侵权案件

【案情简要】

       2013年3月28日,瑞思迈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起对雅博及其销售商美国加州驱动医疗设计与制造公司”(Driver Medical Design & Manufacturing)对其违法进口及出售有关“睡眠呼吸障碍治疗系统及组件”(certain sleep-disordered breathing treatment systems and components thereof)等产品,侵害瑞思迈有关湿度调节器及呼吸面罩等7项专利的调查。与此同时,瑞思迈在美国加州中区联邦地方法院对雅博和其在美代理销售商“美国加州驱动医疗设计与制造公司”以侵权相同专利为由提起平行诉讼。瑞思迈向法院主张其所生产的相关电子装置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已经被广泛运用在环节阻塞性呼吸症状,在国际市场上具有驰名性;而雅博的销售商美国加州驱动医疗设计与制造公司进口雅博产品(型号:Apex WiZARD 210, WiZARD 220)并在雅博的许可下重新将产品命名为“Freedom210”和“Freedom220”在美境内销售。瑞思迈向法院提出证据证明,雅博在美销售商美国加州驱动医疗设计与制造公司进口并出售相关侵权商品的事实。故瑞思迈请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同意发布“永久排除令(permannet exclusion order)”和“永久禁止禁令(permanent cease and desist order)”以阻止雅博和其销售商美国加州驱动医疗设计与制造公司对瑞思迈的进一步侵权。

【案件启示】

      本案是一个典型的关于医疗器材的美国337条款诉讼案件,通过学习该案可以帮助企业进一步了解337条款诉讼,同时本案还涉及到制造出口商在当地的代理销售商。虽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应瑞思迈请求启动针对雅博的调查,并发布了禁止雅博进口和销售侵权产品的裁定,但雅博在诉讼策略上采取以合意终止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337条款调查的方式,改变其专利战略进行反击,以进一步利用专利回避设计进行诉讼攻防,促使瑞思迈专利无效,使得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2014年7月认定雅博所主张的两项专利回避设计有效,促使双方于2014年9月达成全球和解协议。雅博在本案中采取的诉讼策略是以先承诺被瑞思迈指控专利侵权的六项产品暂停出口美国,以先结束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337调查,然后在转变其诉讼策略至“多方复审”,希望通过最少的成本来拆解竞争对手所发起专利诉讼进攻。多方复审(Inter-Parties Re-exam),是美国专利法变革后,《美国发明者法案》(American Invest Act,AIA)所制定的一个新制度既任何人如果有相当的证据可以证明专利无效,进而可以在该专利注册登记后,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起复审申请。对于一般的中小型公司或者创业型公司来说,在应对诉讼经费有限,但又不能放弃海外市场的情况下,采取多方复审的方式是一个较具弹性的高性价比诉讼策略。尤其是针对小资本的医疗器材公司来说,承担美国专利无效诉讼或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337条款调查在资源的花费承担上,无法和大厂相比。本案中雅博先采取承认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调查的目的在于避免花费更多的诉讼成本和资源,而争取更多的时间、空间供其改变诉讼策略,对国际大厂瑞思迈提出反击,并以此为谈判筹码,逼使瑞思迈和其进行和解谈判,雅博利用低成本的多方复审来使竞争对手消耗精力的做法,值得中国中小企业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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