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止血夹”发明专利侵权纠纷案 一审案号:(2020)浙02知民初261号★案情介绍★ 原告: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南微公司) 被告:诸暨市鹏天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简称鹏天公司) 南微公司系专利号为ZL201410222753.7,名称为“一种止血夹”的发明专利权人。南微公司以简称鹏天公司制造销售的“一次性止血夹”产品涉嫌侵害其发明专利权为由,诉至法院请求维权。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 :首先,关于争议的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中“在钢丝扣上施加的拉力达到预定值时,钢丝扣与所述活动销轴脱离”的技术特征的理解,虽然该权利要求并未具体该预定值的具体数值,但是,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通过阅读权利要求、说明书及附图内容可知当对钢丝扣施加一定的力后,钢丝扣会被拉断,至于具体力的大小与钢丝扣的材质、尺寸、结构有关,因此该预定值仅是一种上位概念,并非功能性技术特征。而对于被诉侵权产品的拉杆,在对其施加一定力后,也可以被拉断,那么该力的具体数值就是预定值,因此被诉侵权产品具备该技术特征。其次,关于权利要求1中的“弯折结构”的理解,涉案专利中的弯折结构的作用是当弯折结构和销轴扣合在一起时,弯折结构不易滑动,可以起到锁定作用,涉案专利无效决定中认定的证据1的活检钳不能够锁死,可以再次打开,因此未公开涉案专利中的弯折结构,而被诉侵权产品中结构功能相同,因此被诉侵权产品具备该技术特征。综上,法院一审认定被告的被诉侵权产品构成专利侵权,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5万元。
2022-11-22
被告强华产品店认为其销售的被诉侵权产品具有合法来源,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官释法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为,强华产品店提交了1688电商平台的订单页面截图、亚米讯电子厂的企业信息和《授权书》等证据,该订单中的收件人李永强与强华产品店的经营者钟日华系夫妻关系,收件地址与强华产品店的经营场所均在梅州市梅县区客家新世界,收件地址中的“佰为超市步步高专卖店”与原告公证购买被诉侵权产品的店铺名称“佰为步步高小天才专卖店”差异不大,符合正常的交易惯例,能够证明被诉侵权产品系从1688电商平台的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亚米讯电子厂购买,并支付了合理对价,故被诉侵权产品具有合法来源。
2022-10-31
专利贡献率如何影响侵权案件赔偿额?法院判决——为空调专利之争“降温”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一起涉及空调的发明专利侵权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了双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维持了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被诉侵权方广东美博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下称广东美博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专利权人TCL空调器(中山)有限公司(下称TCL公司)经济损失等共计168万元的一审判决。
2022-09-02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的原告深圳市全维知识产权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维公司)与被告广东富爱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爱思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已裁定准许原告全维公司撤回起诉。全维公司在该案中诉请法院判令富爱思公司停止侵害发明专利权、拆除高塔造粒设备,并赔偿经济损失1000万元。 【基本案情】 全维公司诉称,高塔造粒生产颗粒复合肥料的方法及设备(专利号为03139601.1)发明专利的原专利权人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科研、生产、销售为一体,以生产复合肥、控释肥、绿色生态肥为主业,开发利用工农业废弃物变废为肥的环保型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创新型星火龙头企业,是中国化肥行业的第一家上市公司,其产品可有效提高农产品的内在品质,保护生态环境。
2022-09-02
(8月31日),Auto Brilliance LLC(以下简称“华晨汽车”)在美国德克萨斯州东区法院对日本汽车制造商Nissan Motor Co. Ltd(以下简称“日产”)及Honda Motor Co.(以下简称“本田”)提起诉讼,指控日产及本田侵权华晨汽车主张的与传感器校准和调整有关的专利。
2022-09-02
裁判文书请戳 (2020)浙民终488号 上诉人波菲特公司因与被上诉人精诚三和公司、淘宝公司、添塑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不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浙01民初2239号民事判决,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于2020年5月13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2022-08-26
索赔1.3亿元!宁德时代再诉中创新航专利侵权与不正当竞争纠纷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宁德时代与中创新航的专利攻防战还在持续拉锯,折射出行业技术和人才竞争的加剧...宁德时代收到蜂巢能源的和解款500万元。
2022-08-02
华大智造获赔3.25亿美元,或成中国企业历史最高专利赔偿额!与因美纳在美诉讼和解
7月15日,深圳华大集团旗下的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大智造”,MGI)宣布,该公司与全球基因测序仪巨头因美纳(Illumina)就美国境内的所有未决诉讼达成和解。
2022-07-16
大疆公司发现被告北京飞米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飞米公司)制造了名为“PALM Gimbal Camera掌上云台相机”的云台相机,并在其官网许诺销售、销售。被告九天纵横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下称九天纵横公司)在1688.com电商平台许诺销售、销售由被告飞米公司制造的上述云台相机产品。被控侵权产品与原告涉案外观设计专利构成近似,落入原告涉案外观设计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侵害了原告涉案外观设计专利权,给原告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
2022-07-05
总 部: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高尔夫大道8号龙华科技创新中心(观澜湖)14栋1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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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东路18号越秀星汇君泊B2座2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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