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的续展必须是由代理公司发函通知代理吗?


发布时间:

2006-04-18

发布时间:2006-04-18 00:00 信息来源:商标局

问:

   商标的续展必须是由代理公司发函通知代理吗?国家商标局不向独立的商标注册者发函吗?

 

答:

   商标注册证上有非常明确的有效期限,商标注册人如果想继续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应当在期满前半年办理续展申请。如果错过了续展期,商标注册人还有半年的宽展期,即过期后的半年时间内,但商标注册人须多交纳500元宽展费。商标局不向商标注册人发任何续展通知,请所有商标注册人高度关注自己的商标续展日期,千万不要错过宽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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