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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停止优先审查程序
发布时间:
2022-04-24
1、优先审查请求获得同意后,申请人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第一、二款对申请文件提出修改;
2、申请人答复期限超过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期限;
3、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
4、在审查过程中发现为非正常专利申请。(来源:广东知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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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部: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高尔夫大道8号龙华科技创新中心(观澜湖)14栋1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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