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是侵权产品而销售的,是否需要赔偿?


发布时间:

2021-08-03

根据 《专利法》第 70条的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当停止销售这一侵权行为。

 

来源:中国(北京)保护知识产权网

相关新闻

暂无数据

暂无数据

图片名称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高尔夫大道8号龙华科技创新中心(观澜湖)14栋13楼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高尔夫大道8号龙华科技创新中心(观澜湖)14栋13楼

图片名称

分公司: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东路18号越秀星汇君泊B2座2808

分公司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东路18号越秀星汇君泊B2座2808

图片名称

服务号

图片名称

订阅号


Copyright ©2016 深圳市深可信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粤ICP备2021174526号

Copyright ©2016 深圳市深可信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粤ICP备2021174526号 SEO标签

Copyright ©2016 深圳市深可信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11745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