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商标注册网上申请时,港、澳、台申请填写“书式一”还是“书式二”?“书式二”没有联系电话和地址怎么办?
发布时间:
2009-11-13
发布时间:2009-11-13 16:26 信息来源: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
港、澳、台申请既可以使用书式一,也可以使用书式二;大陆申请只能使用书式一。目前为网上申请试用阶段,只对商标代理机构开通网上申请。申请者应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书式二虽没有联系电话和地址,但是如有需要我局可以联系该商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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