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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案例 | 东莞光距电子有限公司与宁波普能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一审原告诉称 光距公司向原审法院提起诉讼,原审法院于2020年11月27日立案受理。光距公司起诉请求判令普能公司:1.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害涉案专利权的产品的行为;2.赔偿经济损失(含合理费用)800000元。 一审被告辩称 普能公司原审辩称:涉案专利权人为台湾地区企业,《专利授权协议》真实性不认可,无法确认光距公司在起诉时是否享有授权,光距公司主体不适格;普能公司已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专利无效申请,被诉侵权产品缺少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中的“一条含有多条内部芯线的网路线”这一必要技术特征,且达不到权1中的“...并在达到掀开设定角度位置自动定位所述上盖”这一功能性特征,未落入涉案专利权保护范围,不构成侵权,光距公司要求赔偿没有依据。

2022-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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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权纠纷 | 中山市雅乐思电器实业有限公司、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上诉人中山市雅乐思电器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乐思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邦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2月26日作出的(2016)粤03民初123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9年7月2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于2019年8月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雅乐思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卫,被上诉人拓邦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易钊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2022-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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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VS三星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用于在移动通信系统中发送和接收随机化小区间干扰的控制信息的方法和装置”

华为vs三星的5G之争案情简要涉案专利(专利号200880007435.1)名称为的发明专利(简称本专利),于2008年1月7日申请(最早优先权日为2007年1月5日),于2014年7月23日授权公告,专利权人为三星电子株式会社(简称三星会社)。针对本专利,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华为公司)于2016年9月2日向原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简称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2022-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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