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准备生产一款品牌名称与某驰、著名商标相同,但商标类别完全不同的产品,这种生产行为是否涉嫌侵权?


发布时间:

2022-08-14

答:根据《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故建议在未获驰名商标权利人的授权并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商标局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备案手续以前,勿使用该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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