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确定和更改专利申请日?
发布时间:
2022-08-26
答: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8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因此,主要根据下列标准来确定专利申请日:
1.通过邮局专利文件的,寄出申请文件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2.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直接递交专利申请文件的,以受理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
其次,当申请人收到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之后,如果认为该通知书上记载的申请日与邮寄该申请文件日期不一致的,可以请求专利局更改申请日。专利局通过审查更正请求,认为符合相关规定,应予更正申请日,应当做出重新确定申请日通知书,并修改有关数据;若认为不符合相关规定,应当对此更正申请日的请求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来源:知产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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