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示2022年度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知识产权意识提升项目及知识产权培训课程项目拟资助名单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2-07-07

深市监通告〔2022〕99号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19〕10号)有关规定,经专家评审、集体研究,现将2022年度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

深市监通告〔2022〕99号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19〕10号)有关规定,经专家评审、集体研究,现将2022年度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知识产权意识提升项目及知识产权培训课程项目拟资助名单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913室,邮编:518040,联系电话:0755-83070173、0755-83070752。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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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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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高尔夫大道8号龙华科技创新中心(观澜湖)14栋1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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