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恢复权利手续有关问题的解答


发布时间:

2022-06-16

问:根据《关于知识产权政策实施提速增效 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依照350号公告办理恢复权利手续,当事人需要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答:当事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交能够证明相关期限届满时因受疫情影响不能办理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事务手续的证明材料。例如:各级疫情防控管理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当事人所在地各级政府发布的相关公告通知,或者当事人因疫情被隔离、感染新冠肺炎的证明等。

 

来源: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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