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22年专利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6-15
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状况统计调查”的任务部署,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2022年继续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专利调查工作。为圆满完成此项任务,我局将配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专利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调查对象
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状况统计调查”的任务部署,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2022年继续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专利调查工作。为圆满完成此项任务,我局将配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专利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调查对象
2022年度专利调查对象为:省内专利权人2458个(不含预留样本),及其截至2021年底维持有效的专利5000件(不含预留样本)。
二、调查方式
2022年度专利调查采用电子填答方式,登录“国家知识产权调查平台”进行填答,网址:https://cnipa.idata3d.com/,调查对象账号密码另行提供。
三、有关要求
(一)此次调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保护,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21〕63号,相关单位或个人必须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资料,切实防止瞒报、漏报、虚报现象发生。
(二)科学安排问卷发放和回收工作,确保调查进度。集中力量开展调查问卷发放、跟踪访问、问卷回收等工作,及时反馈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在8月15日前完成调查主体工作,同步提交各地完成情况报告。
(三)各单位于6月16日前将项目负责人及具体经办人信息报送至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报送表见附件)。
联系人:邝平林、郑宇桐,联系电话:020-87682771,电子邮箱:gippc_kpl@gd.gov.cn
附件:2022年广东省专利调查承担单位信息报送表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2022年6月13日
附件
2022年广东省专利调查承担单位信息报送表
注意事项:
1.本表格仅要求各地市承担单位报送,专利权人无须报送;
2.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电子邮箱务必填写项目具体经办人信息,并保持畅通,调查具体安排将通过电话、电子邮箱联络;
3.请联系人务必扫码进入粤政易--广东知识产权调查统计工作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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